常見問題
問:簽證續期需要多長時間? 入境事務處一般在4至6星期內完成簽證續期處理。你應在現有簽證到期前至少6至8星期提交申請,以預留充足的處理時間。
問:續期申請處理期間,傭工可以留在香港嗎? 可以。只要在現有簽證到期前已提交續期申請,傭工便可在處理期間繼續留港。其逗留許可通常會在等候結果期間獲延長。
問:續約時需要加薪嗎? 你必須支付不低於現行規定最低工資每月HK$5,100的薪金。如果自上一份合約簽訂以來規定最低工資已上調,新合約必須反映更新後的最低金額。你可以根據傭工的經驗和表現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更高薪酬。
問:如果我想換傭工而非續約怎麼辦? 如你希望聘請另一位傭工,便需要重新辦理完整的聘用程序,包括新的簽證申請,費用亦可能更高。你必須給予現有傭工一個月通知期(或以一個月薪金代替通知),並負責她的回程機票費用。
問:新的MWO核實費適用於續期嗎? 不適用。2026年3月1日起生效的MWO核實費HK$320僅適用於新合約。已在香港工作的傭工續期不受此次加費影響。




